于文凤个人资料简介 个人经历,个人生活,人物争议
时间:2019-10-13 09:00:00 栏目:百科资讯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女友。
于文凤,香港建设"前熊谷组"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,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,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,两人更曾被媒体多次拍到亲密同游的照片。
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与星爷在一起的照片后,于文凤"正牌女友"正式浮出水面,此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。2009年9月22日,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女友于文凤见长辈,两人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证。于文凤还是星爷的'星辉'公司财务大臣。
于文凤照片
于文凤个人经历
于文凤原在其兄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,并与朋友在铜锣湾开设多家餐厅,都经营得有声有色.由于她颇具其父之风,为人不但精明能干,投资方面更是眼光独到,因此曾协助家族打理金融、证券的投资公司,对理财、房产很在行。她于文凤擅理财,曾以1亿2600万元港币购入"先建广场第铺",放置两年,再以1亿8000万港币脱手,赚了5000多万港币,之后她砸12亿6000万元港币买下香港山顶普乐道十号超级豪宅"天比高"地皮,再以8亿4000万元港币买下尖沙"加连威老道"的相连铺位,因"天比高"在斜坡上,建设成本高,她找人投资,在该处建地盖楼,楼盖好后出售赚取暴利。而"加连威老道"的相连铺位,以12亿4000万元港币出售,净赚4亿元港币,8年间,初估靠房产获利22亿。 理财有道的她,曾以"星辉"老板娘名义,推动周星驰另一间以广告、电视制作为主的"品配国际"上市,虽未成功上市。对于女友帮忙炒房产致富,星爷助理魏先生表示商业问题一概不回应。
于文凤个人生活个人生活
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,港籍持加拿大护照,是香港建设(前熊谷组创办人)于镜波的小女儿,身价达三亿六千万,贵为千金小姐。为人不但精明能干,投资方面更是眼光独到,颇具其父之风。其姐于文瑛持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士及国际事务硕士学位,曾经从事新闻工作 。亦是香港建设董事及东海堂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。
感情生活
与周星驰
据台湾媒体报道,周星驰(星爷)与地下女友于文凤交往多年,两人鲜少一起出席公开场合,1998年11月22日晚他们在香 港中环兰桂坊"镛记"餐厅吃饭,步出餐厅门口巧遇记者,两人突然弹开,欲盖弥彰反而露了馅。星爷对兰桂坊情有独钟,骑单车、泡夜店、与女友吃饭都选在此处。他多次在此骑单车被拍,1998年11月初他以蒙面侠造型与一名年轻女子骑车夜游,事后他声称对方是友人,其实就是于文凤。2007年1于文凤2月中 ,周星驰在铜锣湾带女友于文凤深夜拍拖兼看楼。星爷罕见地牵起于文凤的手,温柔体贴带她过马路,完全一反常态。此外,一贯苗条的于文凤身材发福不少,更见腹部微微隆起,貌似星爷此举另有深意,疑是两人好事将近,无须再做表面功夫假装不熟。
2008年1月5日晚8时,周星驰与于文凤坐着保姆车到香港达尚兴开餐,3个小时后,吃饱喝足,戴着灰色货车帽,穿上灰格子长袖衫及黑裤的星爷首先离开饭店上车,而戴上啡色绒帽,一身黑衣的女友紧随其后,虽然两人没有任何拖手等亲热举动,但当媒体举机影相时,星爷一反常态没有逃避镜头也没有面露不悦,这段8年情难得可以光明正大的曝光。
2008年1月11日香港媒体报道星爷的妈妈爆料周星驰和于文凤已经分手1年了。傍晚时分,星爷的助手魏达深澄清香港媒体曲解了星妈的话,星妈原话是"周星驰这一年多都在拍《长江7号》,很少见到他的女朋友,以及他的其他朋友,就连周星驰本人都很少见到。"虽然此话并没公开承认于文凤是女友的身份,但却是星爷首次公开为私事而找媒体澄清。
2008年2月中,香港媒体发现两人现身湾仔一家日本料理约会,后发现星爷离于文凤与周星驰开位于湾仔马师道的宇津木日本料理,他一步出门口即警觉地四处张望,未几,于文凤才尾随离开,两人相隔五、六个身位。此时记者欲上前拍照,星爷即与于文凤火速登上的士,绝尘而去。
2009年9月22日,据香港媒体报道,日前周星驰与女友于文凤在香港上环苏杭街的桃花园吃饭,同桌还有好几位长辈,周星驰一改无厘头,表现非常正经,不停跟身旁的男性长辈密谈,而于文凤全程依偎男友没有发言。
于文凤周星驰两人拍拖13年,至2010年3月分手。
与廖尧城
于文凤自1999年与周星驰拍拖以来,始终得不到周星驰妈妈的欢心,尽管于文凤给周星驰创造了不少的财富,人人都夸她有帮夫运,可星妈照样看不上她。两人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,不但平时少有联络,连逢年过节时于文凤也不肯给星妈打个电话问候一声,而原本和周星驰同住的星妈,为了避免见到于文凤,甚至离家出走搬到女儿家住。
虽然星妈一直对媒体宣称不干涉儿子的感情生活,但她不支持的态度,已然给周星驰和于文凤的恋情造成影响,两人恋爱十年,孝顺的周星驰依然不肯给于文凤一个正式的名分。不堪被星妈棒打鸳鸯的于文凤,终于在忍无可忍之下主动提出分手,然后黯然投入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的怀抱。
人物争议
2010年07月21日据台湾媒体报道,48岁的周星驰(星爷)和香港建设创办人于镜波的女儿、炒楼高手于文凤交往10年,他始终没求婚。据悉,于文凤终于放弃,半年前主动向他提分手,后来火速搭上香港银行业第3代廖尧城。
周星驰虽跟于文凤分手,但再见也是朋友,大家仍有公事上合作及会保持联络,周星驰曾跟不少女星传绯闻,但论到最长情,一定是跟于文凤的十年情,周星驰与于文凤九八年认识,1999年底拍拖,之后于文凤更成为周星驰的"另一半",加入周星驰公司"星辉"担任董事,又协助周星驰投资地产,每项交易均过亿,助周星驰身家暴涨!
虽然于文凤如此好,但二人拍拖十年,于文凤始终未有名分,就连星辉经理人公司都是由周星驰与姐姐持有,于文凤只是挂名董事。有指二人一直没有结婚,是于文凤与星妈不和,关系更见恶劣,于文凤过时过节都不会主动联络,而原本跟周星驰同住的星妈,也为免经常撞见于文凤,曾一度搬到于文凤女儿家里居住。于文凤与周星驰分手后与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拍拖,据知于文凤对新恋情没避忌,生意上朋友问她是否有新恋情,于文凤都会大方承认,再见也是朋友虽然分了手,但于文凤仍然有回星辉,并不时跟周星驰、公司同事开会,公私分明。记者就分手一事致电周星驰,他表示:"我没有什么可以回应。"而于文凤电话则飞留言,至于星妈对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表示:"无所谓啦,他(指周星驰)是大人了,我不会过问他的事情,(有传你避见于文凤,曾经一度搬走?)我整天去旅行才是,我一年去五、六次旅行的啊!"
2010-10-06 周星驰(星爷)日前被爆与爱情长跑10年的女友于文凤分手,她更被拍到另结新欢。但两人余情未了,于文凤被拍到照常回到星爷公司上班,更握有星爷财政大权。 据报道,于文凤与周星驰从情侣变成合作伙伴,知情者爆料两人仍有联络,于文凤为周星驰付出多年,舍不得说放就放,"虽然已经分手,但近几个月来,于文凤仍旧照常进公司开会,公事一切没变,员工也很习惯。她已经从得力女友,变成得力助手。"有媒体连日跟踪于文凤,发现她天天都由司机接送返家,并不见与"新欢"有任何互动。
据台湾媒体报道,横霸影坛的周星驰(星爷),2012-9-21竟曝出"卖股求现"的消息。市场人士分析,此举疑跟前女友于文凤9月提告,要追讨2.7亿台币(约7000万元人民币)佣金有关。据悉,文化中国传播集团(简称文化中国)日前宣布,跟他签下7年拍5片的合约,私下他却卖出电影《大话西游之除魔传奇》50%的股权,套现1亿7672万元新台币(约合人民币3600万元),可能都是要还债用的。
分手纠纷
周星驰遭于文凤高额追债7000万香港媒体报道,曾与周星驰拍拖的于文凤,向法院起诉周星驰,并追讨7千万元佣金及顾问费。在起诉书中,她以星爷前女友自居,透露二人自1997年起相恋,直至前年3月才分手,拍拖13年。
据悉,起诉书中指出,于文凤于在2002年担任周星驰的个人财务顾问,按协议每月应获2万元酬金,金额曾调整至最高5.9万元,前年于文凤主动减至3.5万元。直至2001年9月30日,周透过星辉海外有限公司终止她的职务。
于文凤声称除上述书面协议,她另跟周星驰有口头协议,周星驰会就获利的投资项目向她支付佣金,佣金为除税后利润的10%。2004年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,以3.2亿元投得山顶普乐道十号物业。于文凤又引入菱电与周星驰合作发展"天比高"项目,2007年在地皮上建成四座独立房,其中16号及18号已于2009年出售,周星驰为此向于文凤支付佣金超过1,494万元。菱电后来出售10号屋,余下12号屋的注册业主为星扬海外有限公司,于文凤指出周星驰是星扬的实际利益拥有人,12号屋的净值达8亿元,周星驰同意按协议就12号屋支付于文凤8千万元佣金。
2003年7月,周星驰透过菱电的胡亮明向于文凤建议分期支付该笔佣金,即头三年每年支付1千万元,至第四年将12号屋出售,然后支付尾数,但于文凤并没有建议。同年12月,于文凤向周星驰发律师信追讨佣金。2004年2月27日,于文凤同意撤销法律行动,周星驰则同意支付1千万元佣金,另就尾数的付款安排提交书面建议。3月1日,于文凤去信周星驰确认已收到部份佣金即该1千万元。不过3月30日,周星驰去信于文凤反指该1千万属无偿付款,同时否认对于拖欠佣金。
值得一提的是,于文凤与星爷分手后各自精彩,星爷曾与名模罗凯珊传过绯闻,于文凤则与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谈恋爱。
于文凤盯上周星驰 晒星爷秘账
于文凤和周星驰周星驰成为喜剧之王后,十多年前再闯商界,凭富贵女友于文凤的协助,事业走上另一高峰。不过,正当外界认为两人关系已经尘埃落定之时,前年却传出星爷和拍拖十三年的于文凤分手,二人还各自传出有新欢,事件看似和平结束。不过,于文凤竟采取法律行动,入禀高院追讨7000万佣金,并高调宣布身份为"周星驰的前女友"。
这次打官司,更令两人的秘密账簿曝光,于文凤披露了多年来星爷在她的帮助下,多次投资获利甚丰,而于文凤只收取一成佣金。星爷投资的其中一项物业市值已达8亿,于文凤认为自己应得8000万佣金,而星爷在支付其中的1000万后再无动静。2007年3月,星爷更称那1000万元只是馈赠,并无再欠佣金,故于文凤采取法律行动追讨。
据悉,于文凤这次更找来有"廉署克星"之称的林炳昌律师,代理讨佣金一案。
外界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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